受理部门
姜庄乡派出所。
办理条件
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姜庄乡党政便民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
3、民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