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
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
办理时限
15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执行
办理地址
各乡镇派出所或警务室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执行
各乡镇派出所或警务室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