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茨沟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户籍窗口 办理条件: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