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茨沟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7-28 2023-07-28 14:06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7-28 14: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茨沟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户籍窗口

办理条件: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