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茨沟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7-31 2023-07-31 18:31

襄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五问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7-31 18: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我县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问题到哪里咨询?

关于小学和初中入学问题,请向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咨询。为方便广大群众,招生期间,县教体局将在大门口处设立咨询室,咨询方式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咨询电话:0374—356966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我县小学和初中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入小学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2.具有属地户籍或非襄城籍随迁子女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入初中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襄城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非襄城籍随迁子女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小学毕业生。

三、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后如何进行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7月31日前完成。8月10日前,适龄儿童家长还需在报名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报县教体局复核确认。适龄儿童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就学资格。

四、城区公办小学片区是如何划分的?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主城区路网及居住区分布情况,划定27个片区,部分片区同时符合多个学校的招生范围,学生和家长可自由选择位于所属区域内的意向学校报名,但只能向其中的一所学校报名。详细划片情况参照《襄城县主城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划片示意图在县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室及“河南襄城教育”微信公众上均有公示。群众也可以到意向学校详细了解划片情况。

五、家长如何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传统招生范围、办学条件和相关数据测算,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研判,合理调剂。全县各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将在“河南襄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与《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同步发布。群众也可以到县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室或意向学校咨询。

六、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学生如何入学?

户籍与房产均在片区的学生,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由片区学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七、优抚对象子女如何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八、有片区房产无片区户籍的学生如何入学?

有片区房产无片区户籍的学生,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九、三代同居的学生如何入学?

三代同居的学生是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所属片区学校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

3.父母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到襄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出具。

十、拆迁户家庭学生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非货币化安置居民应在新安置的住房所属片区学校报名;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所属片区学校报名。以上两种情况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安置房手续或父母无房证明。

十一、父母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户籍不一致的学生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无主城区常住户籍,父母(至少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房产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在学校招生范围的,参与所属片区学校安排在第二批次审核录取。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父母(至少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工作单位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房屋产权证。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已居住);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

十二、招商引资项目照顾对象子女如何入学?

县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及高管子女需随父母在襄就读的,可选择实际住所所在片区学校网上报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由招商引资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学校所在片区的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

十三、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随迁子女是指在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持有襄城县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应在住房所在的片区学校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所属中心学校审核,中心学校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逐级审核通过后,接收学校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若报名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回原籍学校就读。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身份证件和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襄城县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3)报名学校所在片区的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

(4)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在本县务工的,需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在本县经商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十四、其他未录取学生如何入学?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安排学位的,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学位情况统一调配、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回原籍学校就读。

十五、学生想上民办学校应注意哪些事项?

想上民办学校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本县行政区域。

2.民办学校的招生费用。要了解清楚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学校特色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理性、慎重选报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先网上报名,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学生要及时在招生平台上变更报名点信息,重新选择自己居住地或户籍地学校,参加第二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