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库庄镇派出所。
办理条件
调入我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库庄镇党政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374-381557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任职命令或调令;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