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庄镇派出所。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当场办理。
免费。
库庄镇党政便民服务大厅。
0374-3815110。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2、《死亡判决书》;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