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携带以下证件:
1.携带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填写表格。
2.填写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公示期满报告、公示表(需张贴在所属社区内公示三天)。
3.三天后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公示期满报告、到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上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