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3-04-20 2023-04-20 16:43

持证未落户在原籍恢复户口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4-20 16: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持证未落户在原籍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