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
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办理流程
1、申领。到期换领、证件损坏换领、居住地变更换领的需要交验原件,丢失补领的需要说明情况,核实后予以办理;
2、证件发放。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