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落户
受理部门
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调入我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任职命令或调令;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