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受理部门
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18:00时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2、《死亡判决书》;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