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
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18:00时
办理流程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