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
城关镇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且需在社会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城关镇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18:00时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簿;
3、民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