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伊光由于保管不当,豫(2021)襄城县不动产权第000218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襄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