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
襄城县交通运输局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第七条,《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16739)。
三、申请材料
1、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4、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5、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6、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四、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五、承诺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