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水利局 县级
2024-12-24 2024-12-24 10:04

2024年河湖长制开展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12-24 10: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4年,襄城县河长办坚持以习近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相关工作会议、文件等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许昌市第6号总河长令,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解决了一批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水资源管理情况。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严把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查关。截止2024年12月上旬共办理取水许可审批61个,其中新办27个,延续21个,延续/变更3个、注销7个、存量证转换电子证3个。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涉及王洛、汾陈、颍阳、颍回、库庄5个乡镇,通过八七干渠引北汝河水至王洛干渠,治理河道3条(范河、文化河、运粮河),以北汝河地表水置换周边农田灌溉用水,达到补充河流水源,压采地下水的目的,该项目预算总投资5292万元。加大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取用水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取水许可和节约用水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取用水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健全辖区内地下水监测井网络,我县共有地下水人工监测井11眼,观测员对每眼井地下水位每五日观测1次,每月底统一上报地下水位监测数据,资料报送及时,并已按照市要求时间节点报送原始观测记录本。
   (二)水域岸线管控情况。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襄城县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共同签发襄城县第6号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的决定》,襄城县河长办成立河湖“清四乱”工作小组,对县域内河湖管护情况定期开展暗访暗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持续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核查水利部交办卫星遥感疑似“四乱”问题图斑65个,全部认定完成,已上报水利部系统。全年累计排查整治“四乱”问题89个,其中省交办53个,市交办15个,县级发现21个。印发《关于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持续推进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保持严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加强合法采砂规划管理,加快推进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抓早抓小、抓常抓细,2024年全县未发生规模性违法采砂事件,零星盗采得到有效管控。2024年,全县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2.18万人次,年度巡河任务执行率达到100%。
   (三)水污染防治情况。我县地表水5个国省市控断面水质年度均值达标率和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全部为100%,特别是洋湖渠湛北姚庄村省考断面,今年以来月均值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一直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水质及以上标准,个别月份已达到Ⅲ类水质。依托项目开展监管,积极申请中央资金892万元建设开发区废水毒性监测设备,实时监控开发区化工企业废水水质,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开展重点区域整治,针对洋湖渠河道面源污染问题,利用开发区部分区域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时进行调度。适时开展监督帮扶,建立监测、执法巡查联动机制,对河道沿线的重点涉水企业加强巡查频次,并适时开展监测,防止企业违规偷排、漏排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襄城共出动人员240人次,车辆70台(次),巡查河道60余次,发现“四乱”问题6处,开展监督性监测45次,及时消除了国、省考断面水环境安全隐患。
   (四)水环境治理情况。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保持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全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100%。开展河湖清四乱“清缴行动”,对辖区内河道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进行全面整治。县水利局对柳叶江及八七干渠进行清淤。各乡镇河长办负责对文化河等辖区内主要排涝河道内水草及垃圾进行清理打捞,对全县16条河道共清理垃圾杂草等1850立方米,清理树木5000余棵,鱼网鱼场15处。建设襄城县颍汝干渠市级美丽幸福河湖,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标准,根据省级幸福河湖的申报及创建经验,目前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2024年度,襄城县完成了北汝河、浬河、运粮河、范河、小泥河、文化河、马湟河、马拉河、小湛河9条河流的健康评价。
   (五)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情况。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250万元,该项目建设地点在紫云镇雷洞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km2,其中发展经济林30km2,营造水保林20km2,经济林种植1.2万株,水保林种植5万株,封禁治理450km2,石坎梯田0.3km2,蓄水池4个,沉砂池4个,排水沟0.4公里,标示牌16个,目前已全部完工。河道治理项目涉及颍河综合整治项目,平原洼地治理,马拉河治理,险工险段治理,总投资共计2.95亿元。其中,襄城县颍河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1.9亿元,通过河道清障疏浚、岸坡防护、堤防整修及防汛道路、改建大河村溢流坝为拦河节制闸和颍河老河道扩容增加蓄滞洪能力工程,对河道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河道流经的颍回镇、颍阳镇、化行闸三处的生态节点重点建设和改造,为行洪安全打捞坚实基础;洼地治理项目,总投资6900万元,通过对吴公渠以上,颍河右岸,颍汝干渠以东,涉及文化河、运粮河范河3条骨干河道整治,使213.2平方公里洼地,14.8万亩的耕地得到治理,进一步完善流域内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受益人口15.79万人,排涝标准基本达到5年一遇;马拉河治理项目,总投资3000万,治理长度13.5km,河道清淤疏浚13.5km,生态连锁砖护岸2.9km,管理道路路面硬化4.3km,拆除重建生产桥5座,新建涵管桥51座,沿河道两岸新建工程简介牌2座,安全警示牌28座,新建百米桩108座、千米桩29座、界牌2座;险工险段治理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涉及北汝河朱庄、孙庄、二道沟闸,乔柿园四处险工,已全部完成,更好的保护河道,依托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确保水生态安全及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执法监管情况。认真落实《襄城县深入推行“河湖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河湖长+”工作。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联动机制,2024年,共下发检察建议2份,组织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完善“河湖长+护河员(巡保员)”工作体系,建立“河湖长+民间河湖长(监督员)”联动机制,聘请民间河湖长,深入河湖管护一线,开展巡河护河行动,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印发《襄城县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整治行动,对基层河湖长巡河制度流于形式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集中纠治,“1分钟”巡河、“打卡式”巡河、应付式巡河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存在“打卡式”巡河现象,没有带着问题去巡河,到问题多的河段去巡河。二是河道垃圾、秸秆问题依然存在,排查不全面。三是河道附近网红打卡点管理需要加强,存在安全问题和游客破坏河道环境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强化基层河湖长履职意识,提升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基层河湖长履职意识不强、“打卡式”巡河、河湖问题处置不力等问题,河长办做好督促和服务工作,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二)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整治河道“四乱”问题,把县域内纳入管理范围河道(水库)、交叉河道等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实施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管理,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清理整治责任主体。贯彻实施“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双巡河”和“市、县两级河长办双暗访”机制,动态更新、建立河道“四乱”问题整治进展台账,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在限期内整治到位。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凝聚问题整治合力。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库、严重侵占防洪库容等重点问题,逐项审核销号。
   (三)推进颍汝干渠襄城县段市级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按照政府主导、河湖长挂帅、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按照建设方案进行建设,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网红打卡地管理。做好宣传工作,网红打卡地设置警示牌、宣传标语,安放救生器材。结合属地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巡查,防止意外发生。并对向乱扔垃圾等现象进行制止和教育,针对春秋两季人员在河边游玩比较多的情况,加大人员巡河,维护好岸坡卫生及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