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县坚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经济态势。
规上工业稳定增长。1-4月份,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完成41亿元,增长14.0%。其中:能源电力业增长46.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下降11.1%;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完成增长31.5%。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1-4月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7%。其中,工业投资增长54.4%,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1.2%,民间投资增长14.7%,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8.5%。
社会消费市场逐步复苏。1-4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8亿元。其中,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1.8亿元,下降3.4%;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亿元,下降3.7%。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1.2亿元,同比下降3.9%;住宿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6亿元,同比下降2.9%。
规模以上服务业稳步发展。1-3月份,全口径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居全市第3位。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同比增长11.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43.3%,其他运输业同比增长5.7%。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1-4月份,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1亿元,同比增长2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亿元,同比增长22.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7亿元,同比增长3.4%。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升。1-4月份,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简称CPI)同比上涨0.7%,分行业看,呈现“五升三降”格局,其中,居住类上涨0.7%,交通和通信类上涨4.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7%,医疗保健上涨1.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5%,食品烟酒类下降1.1%,衣着类下降0.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9%。
金融机构存贷款总体平稳。截至4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89.7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40.3亿元,同比增长14.6%。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6.4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消费贷款49.6亿元,同比增长14.4%。
用电量稳增长。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03%,增幅在许昌五县(市区)排名第一。工业用电量完成11056.4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4.97%,增幅在许昌五县(市区)排名第二。
1-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完成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增幅在许昌五县(市区)排名第一。工业电量累计完成3.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4%,增幅在许昌五县(市区)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