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省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依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9年7月命名的34个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进行了复审工作。通过县级申报、市级初审、否决项评估、明察暗访、资料审核、综合评定等工作,拟继续命名以下30个单位为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4个单位为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日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A座715室
邮编:450018
邮箱:sazy2018@163.com
一、拟命名的30个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以行政区划排序)
郑州市上街区、中牟县、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开封市龙亭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通许县、郏县、舞钢市、安阳县、鹤壁市淇滨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县、延津县、沁阳市、台前县、许昌市魏都区、鄢陵县、襄城县、禹州市、临颍县、渑池县、灵宝市、睢县、光山县、新县、息县、西平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二、拟命名的4个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名单(以行政区划排序)
荥阳市、许昌市建安区、长葛市、商城县
河南省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来源:许昌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