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4-05-21 2024-05-21 08:36

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5-21 08: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期,市场上出现一些不法商贩为牟取不当经济利益,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销售、宣传酒类商品,这类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时容易上当受骗。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绿色消费,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在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的酒类商品一律不要购买。
    二、选购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如大型超市、专卖店等。这些渠道通常有严格的进货审核和质量控制机制,能够确保所售商品的品质和安全,有效规避消费风险。
    三、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标签标识齐全(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的商品,不购买“三无”、过期、假冒伪劣等酒类商品,以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类商品。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商品,也应保持警惕,避免购买。
    四、如发现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