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五一”假期,社会餐饮需求量增加,聚餐活动增多,为进一步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全力保障五一期间食品安全,襄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提示如下: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加强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制度管理,强化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确保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手续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没有溯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不得采购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野菜、野生菌和有毒动植物等;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
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过程要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工具分类定点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热烹制过程要烧熟煮透;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许可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水果拼盘等社会餐饮单位要在专间内制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严格落实每餐次留样和专人负责;承接网络订餐服务的社会餐饮单位,要在配送过程中应尽可能缩短贮存运输时间,并密封盛放或使用“封签”,确保配送过程安全和食品不腐败变质。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价格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诚信经营,童叟无欺。
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对餐饮浪费标识,倡导公筷公勺、光盘行动,鼓励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科学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