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及节日特点,对春节期间理性、安全、健康消费提醒如下:
一、购物要看证照标识
置办年货时,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超市、商场或农贸市场,购买时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标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观察是否新鲜等。特别是购买熟卤食品等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不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此外,春节期间,商家会推出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切莫掉入低价陷阱,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不囤积、不盲从。
二、聚餐提倡文明用餐
外出就餐或节日订餐,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留意菜单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索要账单进行核对,做到明白消费,防止“低价高收”等情况。外出就餐时尽量避开高峰,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倡导使用公勺公筷,适量点餐,积极响应“光盘”号召,健康饮食,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
三、按需购买防疫药品
购买药品要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切勿在微信群、朋友圈购买,谨防上当受骗。购买药品应当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不要听信一些所谓的专家宣传,购买或者囤积过多非必需防疫药品,避免因不具备储存条件,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药品过期失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大消费者如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