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4-01-04 2023-02-27 09:51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2-27 09: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依法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落实“两个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月23日上午,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暨主题培训会,全县74家A级、B级企业主要负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及餐饮服务监管股全体同志等共80余人参会。会议由餐饮股负责人祝遂喜主持,副局长丁捍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首先,由县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人闫永贵通过课件形式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深入分析了出台《规定》的背景意义,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从内容概要、企业落实工作、政策释义解答等方面对企业如何在经营过程中抓好人员管理、制度保障、食品进货查验、原料控制、加工过程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不合格食品管理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自查与主动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副局长丁捍卫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客观要求和压实责任主体、提高认识等方面,对目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管理认知和责任上的错位问题、企业管理专业人员缺失、制度不完善造成管理混乱等问题和当前的工作成效做了重要的指导性讲话,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法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研判汇总,采取措施整改、防范;二是任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时要有培训、考核记录,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予以记录、存档备查;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结合,全力推动我县食品安全水平跃上新台阶,为打造食安襄城添砖加瓦。

最后,餐饮股负责人祝遂喜对此次会议进行总结,要求与会企业负责人要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依法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