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2-12-06
2022-12-06 15:58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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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1).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条: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