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襄卫公罚﹝2024﹞1号
处罚名称:襄城县少利宾馆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案由: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相对人名称:襄城县少利宾馆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单位: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