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襄城县卫健委审核,现对襄城县紫云镇张村卫生室尹时雨分室、襄城县紫云镇塔王庄村卫生室张付国分室3家医疗机构校验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联系电话:0374-2710879。
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