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58号)、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许昌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农业〔2022〕28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22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支持、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着力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狠抓培育质量效果提升,紧盯选育用一体化培育,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新发展格局。按照“培育持证一体”基调,不断完善农业职业工种评价方式,努力构建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评价颁证制度,不断提升高素质农民的培训率、持证率、增收率,培养一批与乡村发展需求相适应、乡村建设需求相协调,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培育“四类并进”培养行动,全县培育高素质农民665人,其中,安排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75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490人。
2022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任务安排见附件
(一)培育对象及培训要求和补助标准
1. 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我县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包括种植、养殖、水产、农机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训具体任务由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按照有关重点人群培训要求和培训需求自行安排。
(二)重点领域
1.全面保障稳粮扩油和“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围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和大豆油料生产,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牛羊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奶业振兴需求,加强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高生产供给能力。开展生猪养殖培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重点围绕淡水鱼、虾、蟹等水产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场建设,提高农民优质水产品养殖、防病防治能力。
2.聚焦关键环节推进高质量发展。以现代农业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广泛应用,农业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推动全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加大农民耕地保护知识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加大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拓展气象知识培训,提升气候“趋利”“避害”双重作用在农业农村的发挥。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在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专题培训中,鼓励开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
3.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等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开展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帮助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培养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
4.支持农民提升受教育水平。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发挥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作用,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用好高职扩招、“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政策,不断提升学历层次。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依托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衔接班。
5.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精神面貌,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在农民培训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团市委联合,委托共青团青年发展中心组建青年农民创业创新专题培训班。
三、专项行动
聚焦夏粮丰收、大豆油料扩种、职业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依托全市农广校体系和涉农院校教育资源等培育体系优质资源,发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科技力量,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专项行动。
(一)稳夏粮丰收专项培训行动。紧扣农时、分段实施,开展冬小麦田间管理专项技术培训,指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田管措施,抓好防灾减灾,确保夏粮丰收。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培训资源,分阶段和农时开展直播、录播培训辐射,扩大晚播冬小麦促弱转壮技术培训覆盖面。
(二)大豆油料扩种专项培训行动。围绕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大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扩种和产量品质提升技术培训。聚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和承担此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依据选好的区域、主体和模式,指导做好定品种、定农机、定农药的“三定”工作,并做好跟踪指导服务。
(三)优势特色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积极推进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人才振兴,鼓励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分别围绕中药材种植,蜂养殖,红薯、烟草种植,辣椒种植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专业人才培育,定向培养一批产业带头人。
(四)职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0年版)》已出台的第五大类—农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职业(农机驾驶操作员工种)等76个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及粮食栽培工——小麦、油料作物栽培工——大豆、食用菌生产工、中药材种植员、家畜饲养员——养猪工等21个省级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全面推行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技能评价颁证制度,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对接,大力提升农民从业职业能力。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摸底调研。统筹安排,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通过现场问询、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针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者、农业经理人、种养加销能手、普通农户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各类农民,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育意愿、培育需求和有关建议,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
(二)遴选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精准遴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对象;以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后继者为重点人群,精准遴选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对象;针对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重点人群培育需求,精准遴选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围绕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小农户等,将长期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手以及信息电商、调解仲裁等培训需求,精准遴选种养加销能手、乡村事业促进者培训对象等,分类组建主题培训班。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要加强与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管理机构等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培训机构(基地)及相关人员针对性遴选培育对象,把年满16周岁,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立培训对象数据库。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
(三)严格选择培训机构
农业农村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
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优化培育内容、方式。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线上线下课程组合,丰富培训内容,把安全教育、防灾减灾、党史教育、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科普知识等纳入培训课程体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乡村治理带头人培育,要注意增加村庄建设管理、精神文明、优秀支部书记案例教学等。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组织农民学员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平台和基地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培养用好农民讲师,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统筹用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提倡学优学先,本地资源不足时可开展跨区域学习交流。完善学员培训信息线上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线下学员身份、来源等培训台帐(详见附件2)。
(五)创新培育机制、模式。紧紧围绕振兴乡村主导、特色产业,分产业、分类型开设培训专题班,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紧紧围绕乡村组织振兴中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分类型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及社会事业带头人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管理村镇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坚持训育结合,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师资选聘、优质教材、实训孵化基地、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规范受训学员评价颁证。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12天+ 30学时”;专业种养加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等线下线上培训模 式“5天+8学时”。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七)探索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提升学历层次。支持涉农高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推进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
(八)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统筹农业农村、人社、教育、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主办部门,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4号)以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分行 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融资担保服务的意见》(豫农文〔2020〕175号),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信贷培训和对接服务。鼓励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五、服务保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培育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等,按要求报送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协商农业农村部门同意,因地制宜制定培训工作操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统筹用好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开展摸底调查、参与培训组织、颁证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建立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资源库,规范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培育行为,加快形成各类资源在机构间和区域间“一体多元、优势互补、协调协同、髙效便捷”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教材管理选用。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共享"师资库,用好各类共享师资资源,稳定一批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充分发挥统筹管理作用,提升本地师资、教材、实训基地建设等培育服务能力。培训机构要优先选用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为学员授课。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要加强对课程体系建设的研究和探讨,加强课堂教学模式和线上课件优化,服务高素质农民产业发展、技术跟进,指导高素质农民用好惠民政策、创新农业新业态、新模式。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正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河南十大优势特色产业”系列精品教材和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每个培训基地选择省部规划教材2本以上,订购3—5份《农民日报》等有关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
(四)加强条件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培育基地要改善多媒体教学条件,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和网络教室建设,为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供条件保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成果。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继续组织参加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培训基地要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强化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各培训基地要抓住学员培训结业考试考核重点环节,鼓励统一试题标准,严格评价管理,规范培育合格证书发放,每个培训班培育合格率不得低于80%,建立不及格补考制度。农业农村局对各培训基地进行调度,随机抽查培育执行情况;各培训基地加强对培育工作督导管理,全面推进工作进度;农业农村局对承担任务的培训基地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进一步推动培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停班整改。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范围, 细化培育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教材购买、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学员食宿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培育机构质量效果抽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加强工作谋划和总结,于12月30日前将2022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附 件:襄城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任务分配表
报送单位:襄城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年7月10日
项目县序号 |
项目县名称 |
培训机构序号 |
培训机构信息 |
培训专业 |
任务数量(人) |
补助标准(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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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 |
1 |
许昌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襄城县分校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
175 |
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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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农业产业专业服务型、技能型 |
490 |
1000 |
|
|
|
|
合 计 |
665 |
110.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