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的总体要求,以生态循环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秆焚烧、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率,在全县形成“以农用为主、五化并举”的格局,逐步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发展。按照《河南省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53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农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工作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业现状,统筹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离田高效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为主攻方向,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着力点、提高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培育农业产业的支撑点,推进我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堵疏结合,以疏为主
加大对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在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和企业积极性的同时,对现有的秸秆综合利用单项技术进行归纳、梳理,坚持秸秆还田利用与产业化开发相结合,鼓励企业进行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引导农民自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开发利用载体。
——农业优先,多元利用
结合全县种植业、秸秆综合利用的现状和特点,优先发展秸秆肥料化农业利用方式,提升耕地肥力。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秸秆能源化、饲料化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全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现状,大力推广秸秆粉碎、灭茬、深耕还田,进一步提升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依靠科技,强化支撑
整合资源、集成力量,产学研结合,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努力突破关键技术性难题。加强技术示范,建立不同类型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模式和科技示范基地,以点带面,系统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
——市场导向,政策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落实国家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出台地方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
(三)工作目标
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襄城县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通过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秸秆收储体系,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实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力争到2025年,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秸秆全量化利用,全面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耕地地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区域
2023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全县14个乡镇、茨沟街道实施,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秸秆直接还田和间接还田水平大幅度提升,耕地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三、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总投资850万元。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要求,合理使用补贴资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种粮大户等)补贴力度。
(一)农作物秸秆粉碎深耕还田肥料化利用计划分配资金120万元。对秸秆粉碎深耕还田肥料化利用的,按40元/亩进行补贴,计划补贴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面积3万亩。
(二)秸秆收储补贴计划分配资金350万元。重点支持秸秆收储企业,加快培育秸秆收储龙头企业,对养殖大户、养殖企业等养殖主体,青(黄)贮按45元/吨、干贮按100元/吨进行补贴,2023年计划补贴秸秆青(黄)贮量2万吨、秸秆干贮量2.6万吨。
(三)收储体系建设补贴计划分配资金150万元。采用遴选的方式,鼓励企业(个人)建立收储站点,要求每处占地面积5亩以上,投资额40万元以上,年收储秸秆5000吨以上,具备围挡、管护房、专管员、处理机械等,对于交通方便、辐射农田面积大的区域要建立集中收储点。对于新建秸秆收储站点的涉农企业、种粮大户、合作社等,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收储站点建设总投资的30%。若申报新建秸秆收储站点过多,补贴标准相应下调,补贴总资金不变。2023年预计新建秸秆收储站点1—2个。
(四)购置机械补贴计划分配资金200万元。在全县范围针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进行补贴,对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打捆机、秸秆粉碎机、青贮机、揉丝机等机械设备,按照不高于设备购置金额30%进行补贴。若购置机械较多,补贴标准相应下调,补贴总资金不变。
(五)建设示范展示基地补贴计划分配8万元。在丁营乡、库庄镇、范湖乡、颍阳镇新建示范展示基地4个。
(六)其他补贴计划分配22万元。主要用于秸秆肥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等多元化利用。
各项补贴资金均以实际完成情况按标准补贴,各分项若有结余部分,可在补贴用项范围内调整使用。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31日)。成立襄城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座谈会,充分听取基层乡镇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完善工作方案,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台账,全面开展秸秆资源调查。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14个乡镇、茨沟街道要积极动员本辖区秸秆收储点、重点养殖企业等秸秆收储利用点,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11月20日前上报本辖区秋季实施内容措施,同时加大对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人员宣传和技术培训。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30日)。襄城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考评,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根据第三方实际验收报告进行补贴,全面完成补贴政策兑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县级领导任组长,县农业、财政等部门,以及14个乡镇、茨沟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冀亚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相关单位,14个乡镇、茨沟街道要相互配合,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完善落实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优化秸秆利用机具结构,并结合县情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促使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结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各类项目资金投入撬动社会民间投资,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条。
(三) 强化宣传培训
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充分利用电 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角度进行科普宣传,引导农民将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分区域、分环节、分对象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强化示范带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严格绩效评价
进一步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下一年资金分配挂钩,形成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日常督导、实地核查等工作,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