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农业农村局 县级
2023-06-28 2023-06-28 10:39

襄城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6-28 10: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切实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 (协议)约定,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耕地的界定

补贴耕地范围为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的耕地,今年没有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及所有种植林木的耕地不在补贴范围。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

全县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存在结余的,可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补贴面积的核实

由各乡镇(街道)村委(居委)会按照农户小麦农业承保面积,结合其它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一卡通等个人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汇总后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流转土地所在地村委(居委)公示确认后报乡镇政府(街道),由乡镇(街道)汇总后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国有农场负责对照《补贴清册》内容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农场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各乡镇政府(街道)负责补贴面积的核实、公示和信息数据更正维护等工作。乡镇政府(街道)要严格落实一次性补贴公示制度,按《补贴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街道)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街道)上报的《补贴清册》内容汇总签字盖章确认后,送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补贴清册》内容包括县、乡、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款固定兑付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

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的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县级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确认后的补贴清册,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拨入补贴对象的补贴存款固定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字样。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补贴对象补贴存款固定卡,可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政策、兑付补贴资金,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工作,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补贴资金,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等;县农业发展银行要做好资金调度衔接,确保补贴资金供应。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乡镇政府(街道)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5月6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编制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规范发放流程。要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一次性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

(四)做好政策宣传。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事关农民群众切实利用,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要引导村两委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五)加强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