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24-03-28 2024-03-29 09:34

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处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29 09: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分类: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名称: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处罚
3、处罚种类:行政处罚
4、执法依据:《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5、执法主体;襄城县公园园林服务中心(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
6、执法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7、联系单位:襄城县公园园林服务中心
8、办公地址:襄城县住建局五楼园林办公室
9、联系人:晁书谦
10、联系电话:0374-839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