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级
2023-06-15 2023-06-17 15:45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条件、申请资料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6-17 15: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公租房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无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无车、无营业执照,达到法定年龄的新就业职工(毕业生)和在县城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向现居住地(或工作地)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襄城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状况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期满后,将初步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住房保障部门。

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个人申请书,租房合同,劳动合同,公租房申请表。

可从城关镇、库庄镇、茨沟乡、十里铺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