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4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轩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薯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 -2025年1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轩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薯品深加工项目 |
襄城县汾陈镇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
河南轩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哲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年产 2 万吨薯品深加工项 |
1.废气。锅炉燃烧废气均采取独立废气治理系统(共3套),经多管除尘+SCR脱硝+SDS脱硫+袋式除尘处理后,合并由1根45m高排气排放(DA001),排放标准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生物质锅炉限值,且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指标;淀粉干燥粉尘负压收集,经旋风除尘+水幕除尘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涉PM企业绩效指标;食堂烹饪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DA004),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限值;污水处理恶臭各产臭区域加罩密闭,臭气负压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淀粉包装粉尘二次密闭,负压收集,经滤筒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器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飞灰、脱硫残渣)暂存于灰库内,作为肥料还田;除草杂物、除石杂物、除砂杂物、清洗沉渣暂存于清洗池内,作为肥料或土壤还田;薯渣暂存于薯渣池内,作为饲料外售;水幕除尘沉渣、不合格红薯淀粉回用浓缩工序,重新加工;除尘器收尘(包装)回用包装工序;不合格淀粉制品、废包装物、废交换树脂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泥压滤成泥饼后定期外售。废机油及油桶、废脱硝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