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市先进产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襄城县特种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 -2025年1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许昌市先进产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襄城县特种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 |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 |
许昌市先进产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 |
主要用于许昌市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临时停靠。 |
1. 废气。通过加强燃油车辆燃油品质管控、限制车辆尾气不满足柴油车国五、国六标准的车辆入场;槽罐车呼吸废气、危废间和机修间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无组织方式排入周围大气环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管道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油烟1.5mg/m3,油烟去除率最低90%的要求。 2. 废水。清洗废水及收集的初期雨水经一套新建的处理能力为10t/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餐厅及厨房废水经1座2m3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再经场内1座30m3化粪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固定声源均放置于车间内,通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移动声源采取限速禁鸣等管理要求。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车辆维修产生的废轮胎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送襄城县永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砖利用;危险废物隔油池浮渣、废机油、刹车油、废含油废抹布集中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