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县级
2024-11-05 2024-11-05 09:56

2024年11月05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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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05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襄城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05日 -2024年110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襄城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襄城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 

1.废气。项目沥青烟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焚烧装置”处理,处理后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及《炭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10mg/m3的限值要求,苯并[a]芘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 0.0003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废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补充至脱硫用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施采取相应隔音、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除尘布袋由厂家回收更换;电捕焦油、沥青渣、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废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奥华新材料报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