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事项简述
1.办理内容: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适用对象:统筹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提供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转入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城乡居保关系转移申请,填写《关系转移申请表》。
2、转入地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将《转移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上报转入地乡镇社保所。
3、转入地乡镇社保所初审无误后,将《转移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由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
4、转入地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开具《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并将《转入接收函》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发给转出地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工作由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协助完成。
2、涉及跨制度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六、办理机构及地点
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襄城县文博中心人社大厅城乡居民养老窗口
七、咨询电话
0374-3998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