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离退休人员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发生不应继续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情况,应申请终止本地社会保险关系。
二、提交材料
(一)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核定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
3、申报人身份证。
4、银行卡。
(二)离退休人员因公死亡待遇核定
1、《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
2、《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若申请人主动提供火化证、遗体
捐献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等能证明参保人员死亡的任一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无需填写承诺书,经办机构应据提供材料办理。
3、申报人身份证。
4、银行卡
(三)供养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填写《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
5、死亡的,提供火化证或医学死亡证明或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经办—复核—审核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五、服务地点
县市民之家人社专区2、3号窗口;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查询途径
0374-8390910/8390336
官网: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
八、监督投诉渠道
官网: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