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县行政区域内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含港、澳、台)丧失中国国籍,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后不愿意继续缴费且不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并办理一次性待遇核定。重
复参保缴费、领取待遇的,保留的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其余养老保险关系应
予清理。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申报时根据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原因,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需提供材料: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
3、申报人身份证。
4、银行卡。
(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
15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三)参保人员因出国定居,需提花以下资料: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卡。
(四)参保人员重复参保缴费,终止非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重复参保缴费的证明;
3、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卡。
(五)参保人员因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终止并清退本地社会保险关系的需
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银行卡。
三、办理流程
经办—复核—审核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五:服务地点
县市民之家人社专区2、3号窗口;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查询途径
0374-8390910/8390336
官网: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
八、监督投诉渠道
官网: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