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2-09-15 2022-09-15 15:27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15 15: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服务对象

     被暂停发放待遇的参保人员通过资格认证、信息修改或相关调查,

 失踪人员再次出现或家属能够提供其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证明,或刑

 满释放的劳动教育期满的。


二、提交材料

(一)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参保人员再次出现、失踪参保人员再次出现、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员,提供身份

      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含协助认证)

      后恢复待遇。

(二)原社会举报、审计部门审计、社保系统预警中疑似冒领养老金情况,

      经核实不属于冒领、重复领取的,根据调查处理情况说明书恢复待遇。

(三)原社会举报、审计部门审计、社保系统预警中疑似冒领养老金情况,

      经核实属于“一般性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选择保

      留本地待遇,清理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后,根据其他养老保险机构出

      具的恢复待遇。

(四)参保人员刑满释放,需要提供退休人员入刑通知书和刑满释放证明。


三、办理流程

受理—经办—复核—审核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五、服务地点

县市民之家人社专区2、3号窗口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0374-83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