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县行政区域内全体参保人员
二、提交材料
参保登记申请人根据其身份类别,分别提供:
(一)企业等单位职工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企业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或《河南省职工社会
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申报表》;
2、补缴累计时长不足3年的,应提供补缴职工的原始档案、书面劳动合同、工资
发放凭证等原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补缴累计时长超过3年(含)的,除
提供上述原始资料外,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
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
关系的相应文书或职工本人自愿签署的《补缴养老保险费告知承诺书》。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
(三)用人单位聘用的外国人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获得的中国就业证件;
2、外国人居留证件;
3、《河南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恢复)申报表》;
4、已与我国签订社保双边互免协定的国家在华人员提供参保证明可免除缴纳互
免险种。
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请人报时根据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所需资料:
(一)企业职工申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提供以下资料:
《河南省企业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批量)》或《河南省参保职工
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二)灵活就业人员因本人意愿申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变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不涉及补缴的,采取“经办"一级办理;
涉及补缴的采取“经办、复核”二级办理;
无雇工个体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采取“经办”一级办理;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五、服务地点
县市民之家人社专区2、3号窗口
七、咨询电话/查询途径
0374-8390910/8390336
官网: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
八、监督投诉渠道
官网: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