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2-09-07 2022-09-07 15:17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07 15: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政策内容

对达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标准的,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达到国家和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标准的,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政策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许政〔2020〕31号)。

(三)适用对象

依法成立或依批准成立,能够为创业者提供经营场地和创业指导、行业信息、融资对接、管理咨询、技术创新、事务代理等各项服务的综合性孵化载体。

(四)经办流程

1.申报。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创业孵化基地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初审。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材料推送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专家评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

4.实地查验。对经专家评审合格的,另行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验。

5.公示认定。对通过实地查验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协调省财政厅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创业孵化基地。

(五)承办股室及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0374-839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