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许政办〔2022〕3号)关于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文件,开展全县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培训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重点开展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专营劳务派遣企业代理的未就业人员;已参加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职工不得重复参加同级别同种类专业培训;企业职工必须是从事本职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
二、培训模式
依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文件精神,重点围绕我县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大中型诚信经营企业开展,主要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中级工培训期限一年,高级工培训期限二年。
三、申报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培训协议》;3、《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名单汇总表》;4、《襄城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请备案表》;5、《劳动合同》;6、《社保交费相关证明》;7、企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信息。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送。
四、拨付资金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项目制培训,从就业补助资金中预支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一般按照50%把握)。培训结束后,对于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徒按照标准据实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联系电话:0374-8390928
邮箱:rszyn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