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
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2000 年 9 月 27 日,省九届人大常务会第 18 次会议通过)。
二、适用对象
有求职意向的求职者。
三、受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 APP)。
五、 办理要件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个人简历;
4.可选择补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办事流程
1.求职人员登记求职意向。
2.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资料。
3.简历入库。
七、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夏令)
下午:2:30-5:30(冬令)
八、业务表单
求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