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公安局 县级
2022-08-28 2024-03-19 21:10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3-19 21: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籍窗口)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30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

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374-581093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群众交验证明身份的证件之一后,经书面承诺,可免交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