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
办理条件
夫妻、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入户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374-581093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