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课答辩时间及地点
1. 讲课答辩时间:2020年12月6日至7日。共分6日上午、6日下午、7日上午三个时段。
2. 讲课答辩地点:襄城县实验学校(民办,襄城县烟城路东段,未来城小区南侧)。
3. 参加讲课答辩的人员名单、专业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讲课答辩要求
1.讲课答辩办法
讲课答辩采取讲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每人讲课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讲课答辩分学科进行,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2. 讲课答辩内容及教材要求
讲课内容根据所教学科随机抽取。
讲课答辩内容。讲课答辩人员按照工作岗位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四个学段,讲课的内容根据所教学段、课程版本和学科随机抽取。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所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
参评人员应携带与申报专业一致且未做任何标记的一个循环教学的全部教材。如本人不能提供全部教材的,将使用评委会的备用教材进行抽取,因教材版本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讲课题目抽取的范围。
高中教师:高中阶段本专业必修教材
初中教师:初中阶段本专业全部教材
小学教师:从其所教学段专业教材中抽取(一、二、三年级为低学段,四、五、六年级为高学段,或一、二年级为低学段,三、四年级为中学段,五六年级为高学段)。
幼教教师:小、中、大班一个类别全部教材
3. 讲课答辩程序
报到抽签:参加讲课答辩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襄城县实验学校大门口报到(学校不提供车位,请参评人员注意出行方式)。参加上午讲课答辩人员,请于当天上午6:30前报到;参加下午讲课答辩人员,请于当天中午12:30前报到。报到时请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近期免冠彩照的户籍证明。参评人员报到后,根据工作人员要求进入面试考场分学科随机确定讲课答辩顺序。
除参加当天时段讲课答辩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襄城县实验学校。
备课:从参评人员所提供教材中随机抽取,备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备课时应使用自带未做标记的教材,不得携带教学辅导用书,由评委会统一提供备课纸。
讲课答辩:参评人员讲课时应将教材和抽课单交现场评委,向评委说明本人答辩号、讲课学科和章节后开始讲课,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讲课以真实课堂形式进行,应包括新课导入、讲授新课、课程小结等教学环节。讲课时须在黑白板上进行板书。
三、讲课答辩注意事项
1.参加讲课答辩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报到,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评审资格。
2.讲课答辩全程封闭、全程录像。报到后参评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集中保管,讲课答辩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允许无故逗留,离开时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本人通讯工具。
3.参加讲课答辩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候考室、备课室、讲课答辩室单向行进,除了可以进出指定的卫生间外,一律不得逆向走动,请注意带好随身物品。所有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不得脱岗或串岗。
4.讲课答辩期间请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5.讲课答辩时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讲课答辩结束后立即离开讲课答辩室,离开时不得将备课稿纸及考场内物品等带走。
6.讲课答辩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发生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讲课答辩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 参评人员需提前携带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将承诺书提交给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允许参加讲课答辩。
2. 工作人员在讲课答辩期间要保持教室通风。
3. 参加讲课答辩的全体人员都需要佩戴口罩,讲课答辩专家、参评人员要间隔而座。
4. 工作人员引导、行进过程中前后左右间距不少于1米。
5. 近14天有出省记录的参评人员,请提前与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0374——3569690
五、其他事项
1. 襄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 襄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全程录像,接受社会监督。
3. 监督举报电话:18903747129(只接收短信)
4. 监督举报邮箱:xcxzjzpjd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