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襄城县汾陈镇新世纪小学和襄城县汾陈镇新世纪幼儿园自行申请,我局同意襄城县汾陈镇新世纪小学和襄城县汾陈镇新世纪幼儿园变更举办者,两所民办学校举办者均由郑彩英变更为郑彩红,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襄城县教体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