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一)筹设
1.申办报告原件1份(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原件1份;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原件1份;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原件1份;
(二)设立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1份;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1份;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1份。
(三)分立
1.学校提出分立事项的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2.学校董事会关于分立事项的决议原件1份(附董事成员名单及签名);3.财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4.分立后的学校章程原件1份。
(四)合并
1.学校提出合并事项的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2.若涉及举办者的合并,原举办者和合并后的举办者签订的分立协议原件1份;3.合并后的学校章程原件1份。
(五)变更
1.学校提出变更事项的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2.学校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原件1份(附董事成员名单及签名);3.变更后的学校章程原件1份;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六)终止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2.学校董事会关于终止办学的决议原件1份(附董事成员名单及签名);3.终止办学后在校学生安置方案原件1份;4.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学校印章。
二:办理流程
1.个人(法人)申请;2.材料审核;3.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4.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