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许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扶贫办〔2018〕19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正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使用金效益,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关于襄城县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中央资金254万元,省级资金967万元,市级资金1323万元,县级资金4880万元.
附件:襄城县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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