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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完善“四项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01 17: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诉讼、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工作,完善“四项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走深走实,我县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了“双下降”。

一是完善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通过召开府院联动协调会,通报行政诉讼和行政争议化解情况,研究诉前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措施,推动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化解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拓展联席会议内容,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二是完善周交办督促督办机制。结合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每周对府院联动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督促各涉案单位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力度,对涉及行政诉讼、行政争议化解的涉案单位,通过县政府周交办的形式,加强工作督导,督促涉案单位行政争议尽早实现化解。

三是完善工作提醒和通报机制。针对在府院联动工作中不重视、不主动、不配合的涉案单位,县府院联席办每半月下达工作提醒函进行督促督导,每月30日前通报当月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多次提醒、交办的行政诉讼案件,因责任单位不重视、不主动、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原因导致败诉的,建议上级部门或县纪委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追责。

今年1—7月份,我县行政诉讼案件发案15件,开庭审理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结案24件(含旧存),败诉0件;县人民法院及市中级法院诉前移交行政诉讼、行政争议案件32件,先后召开5次府院联动矛盾化解会议,目前已化解6件,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保持“双下降”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