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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司法局:发挥执法监督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发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9-21 17: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浓厚襄城法治营商环境,襄城县司法局深入贯彻河南省司法厅印发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措施》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护航襄城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持“高位推动,精准监督”原则,充分发挥依法治县执法协调小组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定期开展开展执法监督大检查活动,并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责令限期纠正,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通过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累计审查涉企执法卷宗30余卷,有效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 

(二)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分批次对400余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以积极参加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为抓手,8月份以来,组织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并依托“法润许昌”公众号进行每周一次的执法理论测试,有效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执法证件管理,精心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全县共明确执法主体50个,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431个、监督证61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培训,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加强对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襄城县司法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措施》具体要求,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